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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 “服务绿卡”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3年06月16日

    创业园街道办事处,区级各部门,各市级派驻部门,区属各企事业单位: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,现将《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 好贯彻落实。 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 管理办法(试行)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打造优质高效的 政务环境,促进重点招商项目加快落地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条 目的意义 实施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制度, 是加快项目落地、促进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,也是优化营商环境、 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。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招商项目“服 务绿卡”致力于为持卡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有台账、项目服务有专 员、项目绿卡有通道、项目咨询有平台、项目审批有提速、生活 服务有便利的投资“六有”精准服务。 第二条 发放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点招商项目,可发放科技城新区(直 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: (一)新签约投资额 3 亿元以上的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节能 环保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总部经济等产业项目。 (二)新签约投资额 5 亿元以上的科技服务、现代金融、电 子商务、会展、文化创意项目。 (三)新签约投资额 10 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、旅游、健康养 老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。 第三条 服务内容 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实行全区 一卡通,为持卡项目提供投资“六有”精准服务,将优质服务贯 穿于项目签约到投产全过程。 (一)项目管理有台账 1.建立项目台账。区经济合作局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、开工预期、联系领导等信息的新签约重点招商项目台账,动态抄告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,提前介入相关审批服务的指导工作。(牵头单位:区经济合作局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 能部门) 2.建立进度台账。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立项目审批进度 台账,实施项目审批动态监管,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公示项目审 批进度。(牵头单位:区政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 能部门) (二)项目服务有专员 1.明确项目专员。区经济合作局明确一名项目专员,负责项 目从签约到投产的全程跟踪、联络协调、帮助推动等服务工作。 (责任单位:区经济合作局) 2.明确帮办专员。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一名帮办专员,负责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帮办协调服务。(牵头单位: 区政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能部门) (三)项目绿卡有通道 1.建立行政审批绿卡窗口。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区经济合作局,分别设立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集中 受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;相关职能部门同步设立本部门重点招商 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本部门所有权限范围的接待、 受理、协调工作。(牵头单位:区政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 级相关职能部门) 2.建立社会服务绿卡窗口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,指导 相关社会化机构建立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 优先接待持卡人、优先办理相关事项。(责任单位:相关职能部门) (四)项目咨询有平台 1.建立咨询预审平台。依托新媒体建立由区政务服务中心、 区级相关职能部门、项目公司等人员组成的行政审批咨询平台, 提供网上实时答复、网上预审等服务。(牵头单位:区政务服务 中心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能部门) 2.建立联合咨询平台。根据新签约重点招商项目台账,及时 组织召开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会议,提供联合咨询答复、联合 预审等服务。(牵头部门:区政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能部门) (五)项目审批有提速 项目涉及市级、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权限的,由区级相关部门 负责帮助协调上级部门限时办结;属于区级审批权限的,优化服务流程,简化审批环节,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办结。(牵头部门:区政 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级相关职能部门) (六)生活服务有便利 1.就医便利。由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持卡人定点医 疗机构名单,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专人协调、引导持卡人就医; 持卡人享受专家预约、优先就诊、优先检查和优先治疗等医疗健 康服务。(牵头单位:区公共服务局,责任单位:各定点医疗机 构) 2.就学便利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,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入读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,每卡每年安排不超过 2 名企业职工本人子女享受就学便利。(牵头单位:区公共服务局) 3.其他便利。持卡人需要办理落户、出入境、购置房产等方面相关手续的,由区政务中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优先办理。对持卡项目引进培育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,经认定后, 可推荐享受“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人才服务绿卡”相应服务。 (牵头单位:区政务服务中心,责任单位:区党群部、区级相关 职能部门) 第四条 管理使用 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分为项目 卡和生活卡两类,由区管委会负责制发、管理等工作。 (一)审批 企业自愿申报“服务绿卡”,由区经济合作局初审后,报区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批。 (二)发放 由区经济合作局向经区管委会审批同意的重点招商项目发放 科技城新区(直管区)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。其中,项目卡实行一个项目一卡制,生活卡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2 张且实行实名制管理,投资额超 50 亿元的重大优质项目报区管委会同意 后最多可发 5 张生活卡。 (三)变更 1.如有遗失的,须向区经济合作局申请挂失,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,经审核后予以补发,并公示废止原卡。 2.如需变更相关事项的,须向区经济合作局交回原卡,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,经审核后予以换发,并公示废止原卡。 (四)注销 1.由区经济合作局实时对重点招商项目情况进行梳理,对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报区管委会注销“服务绿卡”(含项目卡和 生活卡)并公示: (1)项目已经建成投产运营(企业可根据产业类别,向行业 主管部门申请市、区重点企业“服务绿卡”)。 (2)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突发环 境事件。 (3)企业撤走设备、资金或投资不到位。 (4)企业注销、迁移出本区。 (5)企业被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。 (6)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 (7)因企业原因造成集访群访不稳定事件等其它应当注销的 情形。 (8)被注销“服务绿卡”的项目,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。 2.生活卡持卡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因工作原因调离的, 由区经济合作局注销其生活卡并公示。 (五)期限 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有效期为两年。期满后如需继续 使用,须在有效期结束前 60 天内向区经济合作局提出续用申请, 经审核后按程序予以办理。 第五条 督查考核 (一)强化督查。由区目标绩效办牵头,区政务服务中心、 区经济合作局具体负责,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并通报情况。 (二)强化激励。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,将重点招商项目 “服务绿卡”制度运行情况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要内容。 (三)强化问责。由区监察局牵头,区目标绩效办、区党群部、区经济合作局、区政务服务中心参与,根据每季度通报以及项目公司的投诉情况,对因办事推诿、工作不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,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 第六条 本办法由区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。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有效期两年。 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2021 年 12 月 24 日印发 政策解读:http://kjcxq.my.gov.cn/zwgk/zcjd/35240691.html